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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管理部窗口服务工作人员,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和服务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业务受理窗口辅助文员23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工作地点 招聘岗位:公积金业务受理岗,主要从事缴存、变更、注销登记、入管封存办理、政策咨询、信息查询、各类提取业务初审(接单)、贷款业务初审(接单)等工作。 工作地点: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管理部(青浦区、金山区、奉贤区、崇明区除外)。 二、招聘人数 共招聘辅助文员23名。其中部分远郊区管理部采取定向招聘的方式进行,共计划招录10名辅助文员,具体为浦东新区管理部5名、宝山区管理部2名、闵行区管理部1名、松江区管理部1名、嘉定区管理部1名。其余13名辅助文员工作地点为市中心各区管理部。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平均月收入约5000元。 四、招聘对象与报考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善于学习,有进取心和钻研精神,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5、具有大学本科或者全日制大专学历; 6、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没有违法犯罪或者其他不良记录; 8、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的心理素质、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应聘步骤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3月26日之前,下载并填写附件中的《派遣制员工应聘表》,发送电子邮件至:guyuan@shrc.com.cn。经择优筛选,开展面试、体检及录用等后续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人员聘用 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由市人才服务中心所属派遣机构——上海雇员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公积金业务受理岗位上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 七、招聘咨询 咨询电话:32511372 监督电话:63843088-5123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上海雇员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三月七日 附件:派遣制员工应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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