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丽水市水上应急救援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
内容 | 为了加强水上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迅速处置水上突发事件的搜救、营救和打捞工作,现根据水上应急救援中心工作性质、任务要求,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精神,市水上应急救援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技能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市水上应急救援中心是市港航管理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吃苦耐劳、纪律性强、服从指挥、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6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5 月 16日至5月 17日。 报名地点:丽水市港航管理局办公室(莲都区中山街683号)。 报考人员须填写《丽水市水上应急救援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按照报考岗位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校毕业证书、船员适任证书、潜水员证书、退转军人(需提供在部队所从事的职业证明)、A2类《汽车驾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及一寸彩色近照2张。经资格初审合格者,符合招聘条件的择期通知考试。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578-2152336 (三)考试 考试主要由三方面组成:体能达标测试、技能测试和面试。 (1)体能达标测试:1000米游泳,在1小时内游完,泳姿不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直接淘汰,不能进入下一考试环节。 (2)技能测试:车船驾驶技术测试(按专家组核定的测试大纲进行),采用100分制。技能测试占总成绩70%。 水上救助1:测试相关船艇驾驶技术技能,采用100分制,占总成绩70%; 水上救助2:测试相关船艇和车辆驾驶技术技能,采用100分制(车船驾驶各占50%)占总成绩70%; (3)面试注重对应试者水上应急救助知识,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采用100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考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工作参照执行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岗位聘用采用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本次招聘工作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监督下,由市港航管理局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丽水市港航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丽水市水上应急救援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港航管理局 2013年5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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