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领取汕头市金平区2016年招聘新教师笔试准考证通知 |
内容 | 现将领取金平区2016年公开招聘新教师笔试准考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 凭身份证原件、报名回执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的须另带代领人身份证原件。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时间:2016年8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地点:汕头市东厦路82号金平区教育局五楼人事股。 联系电话:88625359,86727988。 二、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 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本人准考证。 三、考生须知 考生应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考场安静,接受监考人员监督和检查。考试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1、考生参加考试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 2、考生应按规定考完所有科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考生进入试室,严禁携带任何书籍、纸张、笔记本、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无线耳机)、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钢笔等。 4、考生在开考前20分钟进入试室,凭准考证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右上角,以便查对。考试铃响后,才能开始答卷。 5、考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考试过程,不准随便离开试室。 6、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对试题分发错误、漏印、字迹模糊不清等不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可举手询问。 7、考生答题一律用蓝、黑水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答题书写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8、考生要在答卷前,在试卷指定位置上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凡漏填姓名、准考证号或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试卷,以及在试卷密封线外填写姓名、准考证号或作其他标记的试卷一律作废。 9、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停止答卷。交卷后,经监考人员允许,考生方可离开考场,严禁将试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10、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不准将试卷或草稿纸带出试室,不准自行传递工具、用品等。严禁换卷、冒名顶替及其他作弊行为。否则,取消其考试资格,该科目按零分处理。 11、考生要自觉遵守校园管理规定和考场卫生规定,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吃零食。 12、本次考试另有特殊要求的,按特殊要求执行。 金平区教育局 2016年8月18日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