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2016年丽水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016年第19号)》的规定,经公开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决定聘用叶琳娜等4位同志为丽水中等专业学校工作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市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6年月8日16日起到8月24日止,共7个工作日。 4.公示受理电话: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2091237 丽水市教育局人事处:2626020、2626021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教育局 2016年8月16日 附件:叶琳娜等4位同志基本情况
序号 |
招聘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1 |
专业课教师 |
叶琳娜 |
女 |
硕士研究生 |
2 |
专业课教师 |
杜玉芳 |
女 |
硕士研究生 |
3 |
专业课教师 |
曾志发 |
男 |
硕士研究生 |
4 |
专业课教师 |
李胜楠 |
女 |
硕士研究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