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宁波市镇海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选调事业人员公告 | ||||||
内容 |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工作需要,报区编委办、区人力社保局同意,我办拟面向全市范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需求
二、选调条件 1、 宁波大市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2、录用到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4、有较好的沟通协调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岗位适应性强,身心健康。 5、岗位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或会计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4月17日-4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报名地址: 镇海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综合科(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7号E1-515室)。 4、报名所需资料:报名者需完整填写《镇海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能证明本人编制情况的材料、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及业绩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及填写的有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未如实填写有关情况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选调资格。根据报名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笔试、面试对象。 (三)笔试 主要了解选调者文字表达能力、思维逻辑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 (四)面试 主要了解选调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和业务能力、举止仪表、求实精神等。 (五)体检 对选调者的综合评分包括笔试(50%)和面试(50%),根据选调者得分结果,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2017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我办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七)调动 对拟选调人员报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如无合适人选,经我办研究后报区编委办、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可取消或核减选调名额。 四、其它事项 (一)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选调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三)选调期间报名人员一切费用自理。 (四)确定考察对象后,考察对象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考察并选调的证明,如未能出具视为主动放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4-86294103 联系地址:宁波市镇海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7号E1座-515室,邮编:315202) (六)详情请登录以下网站查询,相关表格请自行下载。 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zh.gov.cn/) 镇海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www.jjfwzx.gov.cn/) 宁波市镇海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2017年4月6日 附件:镇海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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