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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2017年宁波市北仑区农村社区医生定向培养招生公告 |
咨询方式 |
北仑区卫计局人事科:0574-86783667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0574-87600018
杭州医学院:0571-87692654 |
定向培养招生计划 |
2017年北仑区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共计17名,其中临床医学专业15名,预防医学专业2名,为五年制本科学历,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
定向培养岗位方向 |
面向北仑区农村社区岗位培养(指县(市、区)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包括县(市、区)级医疗卫生机构)。 |
定向培养承办院校 |
仑区定向培养临床医学专业由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承办,预防医学专业由杭州医学院承办。 |
填报志愿 |
符合条件考生按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 |
学习费用 |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委培协议的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补助费等费用由区财政按规定给予补助。 |
就业与待遇 |
(一)定向培养生在校期间不具有事业人员身份,其一切行为由其本人承担责任。学生按期毕业取得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后,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经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程序)、考察等环节,符合条件的由区人社、区编办、区卫生计生等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进编手续,纳入卫生计生系统统一管理,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
(二)聘用期间需参加全省统一的毕业后医师规范化培训,若至聘用合同期满仍未取得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三)定向培养生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和浙江省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之日起,必须在北仑区农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卫生服务5周年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