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枣庄市薛城区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
内容 | 根据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鲁办发电[2017] 44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政策落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枣办发电[2017]7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开发一批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人员。 一、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薛城区户籍,身体健康,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符合鲁办发电【2017】44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企业就业转业失业退役士兵。 (二)招聘条件 1.符合鲁办发电[2017]44号文件规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自愿从事公益事业和公共服务,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岗位需要。 二、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的招聘岗位和管理 (一)岗位及数量(见附件1)。 (二)岗位管理。 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是指以符合鲁办发电【2017】44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为安置主体,由政府出资或政策扶持而设置的,辅助性、非营利性、临时性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就业岗位。 本次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是由区政府统一开发,使用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依法与退役士兵订立专项公益岗劳动合同,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日常考核和定期进行考核考评。 三、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待遇 对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使用单位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及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待遇和标准等暂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如上级出台新的相关政策,将及时进行调整。 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限,按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执行。 四、资格审查与报名 (一)表格下载 符合招聘条件人员登录薛城区政府网(http://www.xuecheng.gov.cn/)查看招聘公告,下载《2017年薛城区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应聘人员报名审核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并实事求是填写。 (二)资格审查 请报名人员将填写完整的《报名审核表》交到原安置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集中汇总后报送到区退役军人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待审核通过后由原安置单位或主管部门反馈至本人,并负责通知和组织本人到现场参加选岗。 (三)现场报名选岗 定于8月3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在区公开接访大厅一楼(区民政局大门北侧)举行2017年薛城区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会,请报名人员于当日携带如下材料进行报名选岗: 1.《2017年薛城区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应聘人员报名审核表》(一式两份、须本人签名)及3张1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 2. 本人身份证、户口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三份)。 申请人员进行公开选岗,确定公益性工作岗位。按退役士兵填报志愿确定岗位,对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少于岗位数的直接定岗;对报名人数多于岗位数的,优先选择军龄长的退役士兵,军龄相同的优先选择年龄大的退役士兵(有年龄限制的在其范围内选择);第一志愿不能定岗的,按第二志愿定岗((定岗办法同上),对两次都不能定岗的,调剂定岗。民政、财政、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派员参加。 由区民政局、人社局对报名者就业及社会保险进行初审,区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用人单位将加盖公章的《2017年薛城区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花名册》(见附件3),一式两份上报区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薛城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选。为平衡公益岗名额,入围的人员应服从调剂,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相关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4177903 薛城区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27日 附件:1、2017年薛城区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岗位汇总表 2、2017年薛城区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应聘人员报名审核表 3、2017年薛城区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花名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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