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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退役士兵考生简章
内容
    根据《省政府省军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13〕161号)精神,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对退役士兵开展单独招生试点工作。
    一、招生对象条件
    已报名参加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考的退役士兵。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须填写《江苏省201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审核表》(见附件),经县(市、区)民政部门和院校审核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并由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民政部门共同审核。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计划数(人) 学费 (元/年) 科类 学制(年)
1 畜牧兽医 6 2200 普通类(文理兼招) 3
2 动物医学 6 2200
3 药品质量与安全 6 5300
4 食品质量与安全 6 5300
5 动物医学(宠物医学) 6 2200
6 园林技术 6 2200
7 水产养殖技术 6 2200
8 休闲农业 6 2200
9 市场营销 6 4700
10 会计 6 4700
11 物联网应用技术 6 5300
12 计算机网络技术 6 5300
13 机电一体化技术 6 5300
14 汽车营销与服务 6 5300
15 数控技术 6 5300
合计 90      

    注: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正式公布的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为准。
    三、报名及缴费
    1.报名时间
    2016年1月15日——1月20日。
    2.报名方式
    考生通过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jsahvc.edu.cn)点击“单独招生报名入口”进行报名;也可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点击“高职单招入口”进行报名。
    3.报名流程
    登入网站→注册→填写考生信息→填报专业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服从志愿)→确认提交,不需支付费用。
    4.领取准考证及缴费
    考生在4月16日到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凤凰路校区招生就业处领取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并现场缴纳费用60元。
    四、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我院对退役士兵采取 “综合素质测试+政策加分”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综合考核。
    1.考核内容与分值
    考核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由我院组织考核,分值为100分。主要考核知识面、职业能力等基本素质。
    2. 考核时间与地点
    时间:4月17日(周日)
    地点: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凤凰路校区(泰州市凤凰东路8号)
    五、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录取时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个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10分;
    (2)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3分;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10分。
    注:考生必须在3月10日前将政策加分材料复印件通过邮局EMS方式寄至我院招生就业处,并对上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六、录取
    1.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考核总成绩确定,考核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政策加分。
    2.录取原则
    (1)总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2)录取要求:所有考生须参加高考体检且体检结果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七、日程安排
    
时间 具体安排
3月10日之前 考生将《江苏省201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审核表》和政策加分材料通过EMS邮递至我院招生就业处
4月2日—8日 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政策加分考生名单
4月10日前 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综合素质测试工作安排
4月17日 考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4月30日 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预录取名单,并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5月10日 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录取的名单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八、领导与监督机制
    1. 学院专门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
    2. 考生应讲究诚信,珍惜机会,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3.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九、相关事宜
    1. 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2016年6月的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 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和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参加我院的考核。
    十、联系方式
    地址:泰州市凤凰东路8号——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教学C楼2楼)
    邮政编码:225300
    学院网址:www.jsahvc.edu.cn
    联系人:姜老师、黄老师(电话:0523-86158999) 戴老师(电话兼传真:0523-86356530)吴老师、周老师(电话:0523-86158666)
    十一、其他
    1.如政策有调整,以经江苏省招委会批准的2016年招生政策为准。
    2.本简章由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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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5 19: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