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2016年我院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 ||||||||||||||||||||||||||||||||||||||||||||||||||||||||||||||||||||||||||||||||||||||||||||||||||||||||||||||||||||||||||||
内容 |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高等教育招生制度改革精神,完善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探索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模式,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高中毕业生进入高职院校学习,江西财经职业学院为切实做好单独招生工作,特制定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二、招生范围 江西省。 三、拟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教育厅公布的数据为准) 单独招生分专业计划表:
四、报名须知 (一)招生对象:已通过江西省2016年普通高考统一报名资格审查并取得考生号的普通高中生和“三校生”。 (二)报名方法:1、“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形式。已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通过江西财经职业学院网上单独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同时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江西财经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表》(没有条件下载表格的考生可在现场确认时到我院招生就业处领取后填写)。2、考生也可到我院招生就业处现场报名。 (三)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县(市、区)招办在2016年江西省普通高考统一报名时所采集的信息。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与省教育考试院核准考生基础信息,并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考生名单。基础信息核准无误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考试。 (四)考生到学院现场确认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江西财经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原件(也可来我院现场确认时领取并填写);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各类获奖证书、证明材料原件,专业技能证书原件; 4、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五、考核 考核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文化考试,二是综合素质测试,总分400分。 (一)文化考试 1、考试形式:学院自行命题,统一阅卷评分。 2、考试内容:语文和数学合卷考试,每科满分150分,总分300分。命题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同时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 (二)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内容将语言能力、职业素养、逻辑推理能力等融为一体,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基本素养,总分100分。 (三)考试时间:2016年3月12日上午 文化考试:8:30-10:30综合素质考试:10:40-12:00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学院将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技能测试成绩相加,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优惠政策:考生录取优惠政策执行《江西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优惠加分相关政策。 (三)考生的政审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县(市、区)招考办统一采集的信息。 (四)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网站公示一周,确定无异议后上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工作纪律 (一)招生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试点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对在试点工作中发生考场组织混乱、擅自突破规定招生比例、存在徇私舞弊等行为的院校,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追究相应责任。 (二)对在单独招生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处理,取消其当年的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八、相关事宜 (一)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能再参加当年高考,也不能再被其他高校录取。 (二)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与通过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待遇完全相同。 (三)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江西省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九、时间安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时间为准)
十、学院单独招生联系部门及方式 部门:江西财经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青年路96号邮编:332000 招就处电话:0792-8183118811742981832288139733(兼传真) 联系人:赵凯老师符武斌老师 注: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招生网,所有关于单独招生的信息都通过学院招生网发布。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 二○一六年一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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