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4月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体检和复审公告 |
内容 |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4月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体检和复审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4月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人员名单 入围体检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有关事项 入围人员进入体检环节需自行体检,并取得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需医师签字同意体检合格及体检公章),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 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自发布体检通知公告之日3个工作日内,到达: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东院区)体检中心(光明区华夏路东39号)。 (二)注意事项 1.体检医院须为上述指定综合医院。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4.凡有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情况的,不予录用。 5.体检费用自理。 三、复审 (一)复审时间 2020年4月24日(周五)、26日(周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二)复审地点 光明区检察院1302办公室(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商会大厦13楼),联系人:胡小姐,联系电话:88210873。 (三)复审材料 提交报名所需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及体检报告进行复审。 (四)注意事项 获得复审资格的考生务必于指定复审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不按时参加复审者或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其他 联系人:胡小姐,咨询电话:88210873 附件:《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04月公开招聘专干进入体检名单》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04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rsxx/zkzp/202004/t20200421_19179329.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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