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绵阳市安县招聘安县公安局公安协警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协警1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凡户籍在绵阳市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的公民(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1.政治表现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热爱公安协警工作。 2.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未受过行政处分和治安、刑事处罚。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复员退伍军人不限文化程度),具备礼仪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协作沟通,能吃苦耐劳。 4.年龄:18—30岁(1995年12月20日至1983年12月20日出生);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机智敏捷,无传染病,无口吃、无残疾,身高1.70米以上,双眼裸视视力1.0以上,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 三、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体检和政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0日至12月31日(周六、周日除外)。 2.报名地点:安县人才服务中心办公室报名(安县中医街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10室,咨询电话:0816-4336112)。 3.报名手续: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复员退伍军人同时还需携带退伍证。 五、资格审查 由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安县公安局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与报考条件不符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六、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内容 (一)面试采取综合面试(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为面试不合格,不予聘用)。 (二)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合格者,2014年1月2日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安县人才服务中心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三)面试时间: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四)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责任感和进取心、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举止等。 (五)面试成绩公布:见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七、体检及考核 (一)根据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和考核由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八、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人员,须同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其档案在安县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并缴纳相关费用。 九、工作职责 在正式执法人员的带领下协助开展治安巡逻工作。 十、管理使用办法 对招聘的临时协警人员,签订(解除)劳动合同由安县公安局办公室统一办理,并报安县人才服务中心鉴证备案,每年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聘。 十一、工资福利待遇 协警人员的工资和五项保险列入财政预算,每人每月工资1500元,另有加班工资。统一着制式服装,由单位统一提供外套服装。 十二、招聘工作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安县纪委、监察局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十三、其他 本公告由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安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安县人才服务中心4336112 安县公安局4339909 监督电话4336299 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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