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面试资格及递补人员: |
备注 |
岗位 |
岗位招考人数 |
取消面试资格人员姓名 |
笔试总成绩 |
岗位排名 |
取消原因 |
递补人员姓名 |
笔试总成绩 |
岗位排名 |
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岗位05000095003 |
1 |
王芬 |
163 |
1 |
该生属于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但在参公管理单位工作年限达不到岗位要求,按公告要求取消面试资格 |
该岗位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根据公告要求,不再进行递补。 |
递补人员在面试当天按照公告及相关要求,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同时须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小1寸证件照6张。法院系统面试时间:2011年7月30日检察院系统面试时间:2011年7月31日每天上午9:00时准时开始,。面试地点: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隆阳区正阳北路市检察院北侧) |
保山市腾冲县人民法院司法岗位05220115004 |
4 |
李玲英 |
171 |
5 |
该生无法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有效证件,按公告要求取消面试资格 |
李宏云 |
169.5 |
9 |
保山市龙陵县人民法院司法岗位05230035001 |
1 |
史朝文 |
155 |
2 |
该生无法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有效证件,按公告要求取消面试资格 |
唐任 |
143.5 |
3 |
保山市龙陵县人民法院司法岗位05230035002 |
1 |
杨青芬 |
148 |
1 |
该生属2008年招聘的特岗教师,不符合岗位招聘要求,按公告要求取消面试资格。 |
该岗位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根据公告要求,不再进行递补。 |
保山市腾冲县人民检察院司法岗位05220126001 |
1 |
周晓芳 |
163 |
2 |
已按要求通知该生参加资格复审,该生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按公告要求取消面试资格 |
余洪培 |
163 |
3 |
保山市昌宁县人民检察院司法岗位05240026004 |
1 |
胡海燕 |
免笔试 |
该生未能按时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按公告要求取消面试资格 |
该岗位为免笔试岗位,根据公告要求,不再进行递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