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重庆市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在县内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简章 |
内容 | 为构建“人才到基层去、干部从基层来”的培养模式,进一步优化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经县机构编制人事委员会研究,同意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个单位在全县公务员队伍(含参公人员)中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全县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均可报考,其中:县发改委和县物价检查所在县级党政群机关(政法系统和参公事业单位除外)中遴选。 二、遴选数量 上述单位共遴选10人。具体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13年面向全县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年度考核近3年(未满3年者即每年)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具备拟任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职位表》。 除上述规定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一)尚在试用期内的; (二)受处分期限未满的; (三)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四)参加各级遴选、选调、考调且转任未满2年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方式 遴选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其中县发改委、物价检查所2个单位采用面试和考察)的方式进行,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报名人数和遴选岗位的比例需达到1:3的比例才能开考,否则相应递减遴选人数。 五、考试 (一)笔试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8日至10日。 2.报名地点:巫山县人社局公务员科(县教委办公楼二楼),联系人:刘祖玉,联系电话:57692621。 3.报名:分岗位报名,按报考岗位竞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印证材料(所有复印件需写“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印章)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4.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总分值10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安全生产监管专业知识》,总分各100分。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30%+《安全生产监管专业知识》×70%。笔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5. 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于2013年4月12日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6.笔试时间2013年4月13日,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按拟选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县发改委、物价检查所2个单位若达不到面试比例1:3的则应相应递减遴选人数。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为不合格。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县发改委、物价检查所2个单位的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公示和审批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员,若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次面试。 确定拟选人员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统一组织考察。若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则按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察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后确定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附件:2013年面向全县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2013年4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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