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湛江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公告 |
内容 | 根据《广东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拟面试的考生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附后)。 (一)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5月13日至14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 (二)资格审查地点: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北路12号(中共湛江市委党校) (三)资格审查对象须提交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1、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系统,双面打印)、笔试准考证(遗失的可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学位证书。 2、报考职位对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外语水平等有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3、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4、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5、报考要求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须提供能证明工作经历和所要求的有关材料。 6、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须提供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书等相关材料。 7、报考从本地工人农民中选拔乡镇公务员职位的,须提供《资格审核政策指引》规定的相关材料。 (四)资格审查时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违反考试纪律处理。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对不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五) 考虑到资格审查存在一定的淘汰率,在考生自愿基础上适当扩大审核和体能测评人数,作为预备审核和体能测评对象参加资格审查。预备递补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签订相关协议。 资格审查合格的方能参加面试。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者考生弃权的,可从报考同职位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从预备递补人员中递补。超过资格审查时间仍未能进行资格审查的,不再递补。 二、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劳教警察)、法检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在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时间定于2013年5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素质测评不合格的,不列入面试对象。 三、面试 湛江市考生实行异地面试,报考乡镇职位的考生到阳江市面试,报考县以上职位的考生到茂名市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有关事项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和有关面试事宜,请密切留意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湛江市人事考试培训管理办公室网站有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 以上公告由中共湛江市委组织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3119393 3180303(政策咨询) 3119369(技术咨询) 中共湛江市委组织部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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