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烟台职业学院招聘专业兼职教师简章 |
内容 | 根据《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专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烟台市职业学校专业兼职教师管理试行意见》等规定,2016年烟台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兼职教师39名(详见附件1:《2016年烟台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专业兼职教师岗位需求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一般应为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和已参加社会保险的自由职业者视具体情况少量聘用,专业兼职教师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2、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能够胜任教学工作; 3、一般应具有本专业5年以上生产实践经历、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高级技师等级或相应级别职(执)业资格(职务),或具有特殊技能,在相关行业中具有一定声誉的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和省级传承人; 4、退休人员离开工作岗位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招聘岗位按系(部)及专业划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 2016年6月22日-6月24日;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烟台职业学院各相关招聘系(部)。 烟台职业学院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滨海中路2018号。乘566、569路公交车到烟台职业学院北门站点下车即到;乘17、567路公交车到烟台职业学院西门站点下车即到。 具体报名地点及联系人详见附件1:《2016年烟台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专业兼职教师岗位需求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附件2:《烟台职业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专业兼职教师报名登记表》原件;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 4、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三、能力考核 拟采取面试的形式对招聘人员(含合作企业选派人员)进行能力考核。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试讲或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能力考核时间拟安排在6月27日-6月29日进行,具体时间由相关招聘的系(部)安排,由各系(部)另行通知。对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院与拟聘用专业兼职教师签订聘用协议。 五、薪酬 具体薪酬标准,请详细咨询报名联系人。 六、其他 本简章由烟台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35-6927131;0535-6927156 公告、公示网站:烟台职业学院网站 烟台职业学院 2016年6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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