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德州市德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关于食品药品工商质检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德编办[2013]76号)文件要求,为充实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力量,确保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有效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拟面向全区各级部门、镇街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公开遴选工作本着尊重个人意愿,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职位职数 公务员12名,事业人员20名。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公务员岗位要求副科级以下职务且符合条件的人员。事业人员岗位要求为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教育下属院校人员及妇幼保健院),担任副科级以下职务且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3、45周岁以下(196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执法资格的从优); 5、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回避关系人员所在单位的岗位。 三、遴选步骤: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转任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由区人社局在德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6月6日-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德城区人社局二楼事业单位管理科(新湖南路53号)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报考者须如实填写《2014年德城区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4、资格审查: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数经考察合格后直接转任。 (三)发放准考证 准考证发放时间:见德城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准考证发放地点:德城区人社局二楼事业单位管理科(新湖南路53号) (四)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方面的内容。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持有《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 报考者未参加面试,取消其报考资格。 (五)考察 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六)公示 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并在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七)办理转任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按照程序和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四、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于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各单位要充分尊重个人意愿,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或留任。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2671798 2014年6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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