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测试性质 2016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面试是定向高(中)考考生培养乡村教师招考录取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属于标准参照性考试。高(中)考成绩达规定分数线且自愿填报省内院校招生小学教育专业的考生参加面试。 二、测试目标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将来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语言表达能力、基本素养和职业认同感,主要包括: 1、仪表仪态得体,有一定的语言表达和交流沟通能力。 2、具备正常的心理素质和思维品质和职业认同。 三、测试内容与要求 (一)语言表达、仪表仪态 1、吐字清晰、口齿清楚,语速适宜。 2、表达准确、简洁、流畅,语言具有感染力。 3、善于倾听,并能做出恰当的回应。 4、行为举止自然大方,衣着得体。 (二)思维品质 1、思维严密,条理清晰,逻辑性强,有一定的应变能力。 2、能正确地理解和分析问题,抓住要点,并作出反应。 3、乐观开朗,积极上进,有自信心。 4、有一定的情绪调控能力,不偏激,不固执。 (三)职业认知 热爱乡村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从教愿望,对教师职业有正确的认知,能清楚了解教师工作的基本内容和职责。 四、测试方法 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情境模拟相结合的方法,通过自我介绍、文章朗诵、评委问答等环节进行。 五、测试评分标准 (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序号 |
测试 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 |
语言 表达仪表 仪态 |
40 |
吐字清晰,口齿清楚;表达准确、简洁。 行为举止,自然大方;衣着得体。 |
二 |
思维 品质 |
30 |
思维清晰,逻辑性强,乐观开朗,积极上进,自信心;有一定的情绪调控能力,不偏激。 |
三 |
职业认知 |
30 |
热爱乡村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从教愿望,对教师职业有正确的认知,能基本了解教师工作的基本内容和职责。 (本测试项目加设考官提问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