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绵阳市2015年上半年考录公务员(参公人员)考生体检结果/补检和检查公告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公务员局关于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考生体检结果、补检和需进一步检查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30号) 在2015年7月29日组织的“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体检”中,应参加体检人数496人,实有476名考生参加了体检。现将体检结果和补检、进一步检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合格351人,体检不合格12人,有78名考生需进一步检查,36人需进行补检(其中有7名考生因孕期,需产后进行补检),20名考生未参加体检(具体结果见名单) 二、进一步检查、补检的时间 2015年8月12日上午8:00 三、参加检查考生集中的地点 考生请于2015年8月12日上午8:00前自行前往绵阳四0四医院体检中心集中。 详细地址:绵阳市涪城区跃进路56号 四、参加检查考生须注意的事项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食用油腻、多糖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2、需进一步检查的考生在体检当天可能需进行采血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3、参加检查的考生须于体检当日自行前往体检医院,市人社局不再统一组织前往,当日规定时间内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补检的考生不再缴纳费用,需进一步检查的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五、因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为当日复检;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为当场复检,并在当日或当场组织了复检,故上述项目不合格的体检结论为最终结论,不再组织检查。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要求复检的,应于2015年8月11日下午5:00前,将复检书面申请送交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录培训科(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电话:2267794)。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录资格。 附件:《绵阳市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体检考生体检结论》详情请见:http://my.scpta.gov.cn/examplandetail.aspx?id=37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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