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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录用潘莉华等六十三名同志为公务员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通知巴人社公〔2015〕173号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中共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司法局、巴中市林业局《关于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森林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有关规定,通过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身体检查、考察政审、社会公示等规定程序。 经研究,批准录用潘莉华等63名同志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自2015年10月31日起至2016年10月30日止)。本次录用到乡镇机关的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自2015年10月31日起至2020年10月30日止)。 潘莉华等63名同志于2015年10月30日前到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赴录用单位报到。 请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反馈潘莉华等63名同志公务员录用手续办理和报到情况至市公务员局(公务员管理二科)。 涉及该县1个乡镇机关综合职位(编码26130264,招录名额25人,公示合格25人),由通江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组织25名公示合格对象自主选择具体单位后,另行发文。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27日 附件: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巴中通江)录用名单(共63名) 详情请参考:http://www.scbz.hrss.gov.cn/index.php/cms/item-view-id-4431.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