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 序号 | 
选调单位 | 
拟选调人 数 | 
岗位类别及等级 | 
选调条件 |  
| 1 | 
象山县房屋征收办公室 | 
1 | 
管理9级 | 
1、象山县范围内在编在册的事业人员(教育、卫计系统人员除外;乡镇所属事业人员需在乡镇服务满2年以上);2、45周岁及以下(1971年4月22日以后出生);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4、现任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 |  
| 1 | 
管理9级 | 
1、象山县范围内在编在册的事业人员(教育、卫计系统人员除外;乡镇所属事业人员需在乡镇服务满2年以上);2、40周岁及以下(1976年4月22日以后出生);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4、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  
| 1 | 
专技8级 | 
1、象山县范围内在编在册的事业人员(教育、卫计系统人员除外;乡镇所属事业人员需在乡镇服务满2年以上);2、45周岁及以下(1971年4月22日以后出生);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土木工程相关专业;4、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