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云南北辰高级中学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面试公告 |
内容 | 为切实做好云南北辰高级中学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的面试工作,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曲人社〔2013〕56号)规定,结合《陆良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和云南北辰高级中学招聘教师工作的实际,经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陆良县教育局批准,现将云南北辰高级中学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面试方案公告如下: 一、面试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人才选拔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面试方式 (一)采取说课、讲课、答辩的方式进行,整个面试过程分为考生自我介绍、说课、现场讲课、答辩(分为业务答辩和管理答辩)等四个步骤,在整个面试流程中,应聘者、评委、工作人员全程使用普通话。 (二)面试满分为100分,每次面试1人。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30分钟。 三、面试对象的确定 (一)拟进入面试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二)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对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审核。考生本人须带齐招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 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7月2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资格复审地点:云南北辰中学教研室。 四、面试评委的确定 评委由云南北辰高级中学聘请校内外专家教师担任,在面试前临时通知,以确保面试的公平公正。 五、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2年8月6日上午8:30。 面试地点:云南北辰高级中学奋飞楼3楼302教室、303教室。 六、面试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一)面试由云南北辰高级中学自主组织和实施,整个面试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二)面试考场设置及考务人员安排 1、考场设置:设置面试室2个(奋飞楼302、303)、候考室1个(奋飞楼301)、休息室1个(奋飞楼305)。面试室与候考室、休息室之间隔离设置,实行封闭管理。面试室内设考生席、评委席、工作人员席、监督人员席。 2、考场工作人员安排:每一面试室内设工作人员2名、监督人员1名;每一候考室设工作人员2名;每一休息室设工作人员1名。 3、评委组成:每一面试组由校内相关学科的骨干教师一人担任主评委,其余为一般评委(数量不限)。 4、本次面试实行全程录像、全程监控。 七、面试流程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持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到考点相应候考室集中,由工作人员查验面试人员相关信息,宣读《考生面试须知》。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填写《面试序号登记表》,经考生签名后,交给相应面试室监督员。若考生在面试抽签决定顺序号时,仍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并实行等额面试,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二)面试评委、监督人员、工作人员须提前15分钟进入面试考场。 (三)开始面试,引导员将考生逐个领入面试室。面试中面试室每一次只安排一位考生进入,上一位考生离开面试室后,方可安排下一位考生进入。 (四)整个面试过程严格实行以考生序号传呼、引导、面试。 (五)面试评委当场评分,每张评课表评委必须填写完整,做到分数清楚明白、教学实况完整、评价中肯,评委必须在每张评课表上签名。工作人员当场统计分数。 八、评分计分办法 (一)评分采取百分制。 (二)面试计分办法:将本场所有面试评委评出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主评委的分数不得去掉)将有效评分之和除以有效评委数,所得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即为考生的最后得分。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学成绩+教育心理学成绩+专业知识成绩+教法技能成绩+政策性加分)÷2.5〕×50%+〔面试成绩〕×50%。 2.没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学成绩+教育心理学成绩+专业知识成绩+教法技能成绩)÷2.5〕×50%+〔面试成绩〕×50%。 九、考核、体检及录(聘)用等有关事项,按6月10日在规定网站上公布的陆良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执行。 十、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成绩于当日集中公布,贴于学校张贴栏内。 十一、面试纪律 (一)面试实行全程封闭管理,所有面试评委、监督人员、面试工作人员和考生的通讯工具交由专门人员统一保管。 (二)评委及工作人员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与面试考生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人员坚决按规定回避。 (三)考生进入候考室后不得擅自离开,进出候考室、面试室和上卫生间须由工作人员陪同监督。 (四)考生在候考室内必须保持安静,遵守面试工作规则,不得随意走动。 (五)面试相关程序完成的考生应迅速离开,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六)在面试工作中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回避而参与的、徇私舞弊的评委、工作人员及考生将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情节严重影响面试正常进行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云南北辰高级中学教研室 0874-6263189 云南北辰高级中学 2013年7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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