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6年4月12日—4月20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局 通讯地址(邮编):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五星大道433号(402360) 电 话:023-43780636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六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大足区2015年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三)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cqhrss.gov.cn/c/2016-04-12/493997.shtml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聘用单位 |
聘用岗位 |
准考证号 |
总成绩 |
备注 |
1 |
兰佳艳 |
女 |
临床医学 |
本科 |
学士 |
区妇幼保健院 |
妇产科2 |
54051034525 |
57.57 |
|
2 |
刘琴 |
女 |
行政管理 |
本科 |
|
大足日报社 |
影像记者 |
54051034108 |
73.9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