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08年云南省高考招生落选考生处理通知(一) | |||||||||||||||||||||||||||||||||||||||||||||||||||||||||||||||||||||||||||||||||||
内容 | 2008年云南省高考招生文510、理475分以上落选考生处理办法的通知 2008年云南省高考招生工作已近尾声,为解决部分本科线上落选考生进入省内高校学习的愿望,我办本着以考生为本的精神,决定于2008年8月16日、17日进行文510、理475分以上落选考生志愿征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次志愿征集只针对文510、理475分以上落选考生,已经录取或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不能参加本次志愿征集。 二、本次志愿征集按照《云南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文510、理475分以上落选考生志愿征集处理原则》(附件一)进行,考生必须按公布的各院校文、理最低分数要求填报,否则征集志愿视为无效。 三、各级招生部门要按照志愿补报的工作办法严密组建志愿征集工作机构,确保每个工作环节都能够责任到人。 四、“县(市、区)联络员”落实好考生联络工作,坚决杜绝遗漏考生。县(市、区)招办必须掌握每一个文510、理475分以上落选考生的联络情况。对于无法联系上的考生,县(市、区)招办要拟定解决办法,并报州、市招办。联络过程中,要通过查询“工作网”,充分使用考生及家长的联络方式。 五、“县(市、区)联络负责人”要管理好考生签字的《普高招生征集志愿确认表》,本表管理期限为半年。 六、“工作网”将记录下所有工作日志。志愿征集过程中若出现人为失误,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各县(市、区)招办要做好宣传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通知传达到征集志愿名单上的每一位考生。 附件一:云南省2008年高考招生文510、理475分以上落选考生志愿征集处理原则 附件二:云南省2008年高考招生文510、理475分以上落选考生志愿征集操作步骤 附件三:云南省2008年高考招生文510、理475分以上落选考生志愿征集的通知 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八年八月十一日
注:1.各落选考生填报志愿时只能根据自己成绩按各院校文、理最低分数要求填报一所对应的院校代码。 2.已经录取或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志愿征集。 3.坚持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专业由院校安排,若个别院校生源过多,省招考办将按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 附件二 云南省2008年高考招生文510、理475分以上落选考生志愿征集操作步骤 一、考生通过访问“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k.cn)进入“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以下简称“工作网”),查看招生院校文、理最低分数要求。忘记了“工作网”登录密码的考生,凭准考证到所属报名确认点或所属县(市、区)招办重新设置密码。 二、考生通过“工作网”自愿进行志愿征集。 1、考生要注意“工作网”上的页面提示(红色字体),这个提示会告知考生是否能够参加志愿征集,以及考生在志愿征集过程中所需要做的下一步工作。 2、凡是进行志愿征集的考生,必须准确录入征集志愿,并确认进行了“保存”。 三、考生凭准考证到所属县(市、区)招办确认已经在“工作网”上录入的征集志愿。考生只有进行了确认,并在《普高招生征集志愿确认表》签字认可后,征集志愿才有效。考生签字认可后的《普高招生征集志愿确认表》由县(市、区)招办存档备查。 四、网站系统中考生志愿征集状态说明: 待录:考生尚未录入征集志愿。 待确认:考生已经录入征集志愿。 确认:考生已经确认了征集志愿。只有经考生本人确认的征集志愿方为有效。 附件三: 云南省2008年高考招生文510、理475分以上落选考生志愿征集的通知 各位考生注意: 2008年云南省高考招生工作已近尾声,文510、理475分以上落选考生志愿征集工作即将开始,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志愿征集时间(包括网报时间、确认时间):2008年8月16日8时至2008年8月17日20时。 二、本次志愿征集工作和报名一样,在“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www.ynzk.cn)上进行。有关操作说明请认真阅读网站上的文档《云南省2008年普高招生文510、理475分以上落选考生志愿征集操作步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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