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河南师范大学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
内容 | 河南师范大学是一所具有近90年办学历史、学科门类较为齐全的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学校从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99年开始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拥有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5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7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 2012年我校面向全国特岗教师设岗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收120名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对象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参加中央特岗计划和参照中央特岗计划实施的地方特岗计划,服务期满且继续留在当地学校任教;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至少有一次考核优秀的特岗教师。同等条件下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录取。 二、招生领域 学科教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英语、体育、思政、语文、历史、美术、音乐)、小学教育、现代教育技术等13个专业领域。 三、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于2012年12月15日至25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选报“河南师范大学”,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四、资格审查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12年12月26日至2013年1月5日期间登录学位网对本地区特岗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 五、确定复试名单 我校于2013年1月10日前根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资格审查结果和特岗教师的年度考核情况、本科期间学习成绩,按不低于3:1的比例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公示。 取得复试资格的特岗教师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12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签字确认后交任教学校,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和推荐意见处加盖公章。参加复试时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近3年年度考核表、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交我校研究生学院审核。 六、复试录取及收费 我校将于2013年2月20日前完成复试工作。具体的复试要求、录取办法和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复试中将加强对考生的教育基础知识、教育教学技能、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方面的考察,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录取。 收费标准:与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录取的教育硕士考生相同,即15000元/人(含课程学习和学位申请)。学校适当予以优惠,优惠办法正在制定中。 七、培养方式 我校教育硕士培养采取“进校不离岗”方式,学习年限3年,学位论文结合工作实际不脱产完成。修完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八、研招办联系方式 地 址:河南省新乡市建设东路46号·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 邮 编:453007 联系人:梁老师 电话:03073-3329034 网 址:http://www.htu.cn/yjsxy/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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