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山东省研究生新生录取通知书发放及缴费等事宜通知 |
内容 | 现将录取通知书发放、新生缴费、培养协议签订等事宜通知如下: 1、 录取通知书发放 我校2013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将于近期通过EMS的形式发放,请各位研究生新生注意查收邮件。另本校推免生及接收地址为山东大学(威海)的考生,其通知书由学院统一领取并发放,考生可与威海校区录取学院研究生秘书联系。 2、 新生缴费 ①学费缴纳:根据山东大学统一要求,录取为计划外(单位委培和自筹经费)的考生须按规定收费标准(以协议书上确定的数额为准)向学校缴纳培养费,考生务必于6月30日前交费完毕。逾期未交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并不予发放入学通知书。 学费缴纳可采用直接到我校财务处缴纳和银行电子汇款两种方式: A现场交费: 现场缴纳学费的考生可于6月30日前直接到我校财务处缴纳; B银行电汇: 外地考生请务必于6月30日之前将第一年学费电汇至如下帐户(不要以现金方式直接存入帐户,应以存折转帐方式汇入,否则无法显示汇款人信息): 开户行:建行威海振兴路支行 帐户:37001707201050001708 名称:山东大学(威海) 注:1、未在6月30日前汇款,将视为自动放弃。开学时持汇款存根换取正式发票。 2、在用途一栏必须注明学生姓名+研究生学费。例如:**研究生学费。 ②住宿费缴纳:2012级新生住宿费为1200元/年,请需住宿考生务必于2013年8月20日前,将住宿费存入银行卡(随录取通知书一同邮寄)中,我校财务处届时一并代扣。未交费学生将不予安排住宿。 3、 培养协议签订(仅限工程管理硕士、翻译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及其他专业的委托培养性质的考生) 我校2013级硕士研究生协议书近期将陆续发放,请按照协议书要求的学费金额交费。此外协议书盖章签字后,请务必尽快邮寄回我处,对未交还我处协议书的考生将暂缓发放录取通知书。 为保证协议书的顺利寄达,请考生邮寄协议书时务必选择中国邮政挂号或EMS的邮寄方式,其他快递方式不予接收。 其他不明事宜,考生可与我处联系,咨询电话:0631-5688926 附件:2013级山东省硕士专业学位学费收费标准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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