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威海职业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简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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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条件与体检 (一)报考条件 已经参加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夏季招生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威海职业学院单独招生。 (二)体检 考生须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录取后威海职业学院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报名时间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3月16日-4月7日,逾期不再办理。 (二)报名办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1.考生登录威海职业学院网站,点击进入“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系统”,仔细阅读报考注意事项后,根据要求正确填写14位考生号、身份证号及其他相关信息。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也须在网上填写单招报名信息,选择对口专业,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4月6日前传真至0631-5700555。 2.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考生由于选报多所院校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而不能参加威海职业学院单招考核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资格审查:威海职业学院汇总报名信息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威海职业学院组织的考核。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将在威海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四、专业志愿填报 考生可在本人的专业科类内选报1个专业志愿。文理类和艺术类招生计划只招收夏季高考报名考生,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省美术统考专科以上合格证;春季高考招生计划只招收春季高考报名考生。 五、信息确认及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4月11日到威海职业学院办理信息确认手续,缴纳费用,领取准考证,查看考场。现场确认信息时出示以下材料: (一)考生身份证原件(或当地公安出具的身份证明) (二)报名费100元(参照鲁价费发〔2008〕46号文件规定标准) 六、考试时间及形式 (一)考试时间 4月12日上午9:00-10:20 (二)考试科目及形式 1.普通类与高职对口类考生采用笔试形式,进行综合能力考核,试卷包含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信息技术应用及职业素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等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其中,理工类与高职对口类考生侧重于数学、物理、化学、信息技术应用、职业素养等内容的考核;文史类考生侧重于语文、英语、信息技术应用、职业素养等内容的考核。 2.艺术设计系高职对口类、艺术类考生进行专业技能考核,不再参加笔试。其中,电脑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主要测试内容为“美术”;音乐表演专业主要测试内容为“音乐”,服装工艺技术专业主要测试内容为“服装结构制图” 3.航空服务专业学生进行笔试和面试。 4.考试成绩确定。综合能力考核和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以原始分记入。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威海职业学院提出免试申请,资格审核通过后,可免试进入威海职业学院对口专业学习。 七、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综合能力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由威海职业学院组织专家命题、阅卷。 (二)考试: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威海职业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处理。 (三)评卷:威海职业学院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八、录取 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下,由威海职业学院统一组织录取,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一)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不超过总计划的1.2倍划定录取控制线。 (二)录取办法:对进线考生,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在录取过程中专业大类进档人数或专业人数低于计划数或持平,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剩余计划要根据我院办学实际条件、系部发展规模,在科学分析师资状况、办学条件及考生家长对专业认同度的基础上,结合考生志愿,及时调整大类专业计划数并报省招考院审查、批准、实施。未完成的单独招生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三)公示拟录取名单:对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威海职业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办理录取手续。 (四)已被威海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春季、夏季高考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未被威海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春季、夏季高考统一招生考试。 (五)4月21日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九、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一)新生入学后,威海职业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二)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威海职业学院学籍规定》处理。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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