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曲靖财经学校2011年委托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 ||||||||||||||||||||||||||||
内容 | 曲靖财经学校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为曲靖市财政局。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1〕57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1〕83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曲靖市2011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1〕87号)文件精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曲靖财经学校教师6名,为做好2011年公开招聘曲靖财经学校教师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宏观指导、统一规范、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 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5个教师岗位为通过普通招生计划录取并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未就过业的毕业生;1个会计专业教师岗位为取得国民教育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在职人员或社会人员(详细情况见“招聘岗位专业类别设置”)。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属普通招生计划录取并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未就过业的毕业生,报考人员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五)1个会计专业教师(在职人员或社会人员),属取得国民教育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需具有会计系列会计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报考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限招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在公开招聘中免笔试进行招聘,直接进入面试;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考生报考本科学历岗位,须参加笔试; (八)允许相同相近专业报考。 四、招聘岗位专业类别设置
五、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批《实施方案》和《招聘计划表》。在2011年8月18日前报批《曲靖财经学校2011年委托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及《招聘计划表》。 (二)发布公告。委托曲靖市人社局发布《曲靖市2011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招聘计划表》;发布时间:2011年8月31日。 (三)报名。 1.报考财政专业教师岗位(研究生)的报考人员到曲靖财经学校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原件进行审验,同时上交以下材料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登记证》)、近期相同的半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已婚的需提交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违反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 报名地点:曲靖市职教园区曲靖财经学校组织人事科(弘毅楼7-1) 报名时间:2011年9月15日—9月20日 2. 报考其他专业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考试费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 号文件规定:100元/人。 报名网站: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 报名时间:2011年9月15日0:00—9月20日24:00 (四)资格复审。招聘岗位的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经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特殊岗位经市人社局同意,可降低报考比例。报考人员信息由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 (五)笔试。笔试科目分《综合素质》、《专业素质》,总分为250分,《综合素质》100分,《专业素质》150分。 笔试时间:2011年10月9日上午9:00—11:00《综合素质》,下午2:30—5:00《专业素质》。 参考教材:《综合素质》复习资料为《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2011)版》;《专业素质》科目考所报专业类别的专业知识,复习用书自备,命题参照现行大中专教材。 (六)公示成绩。笔试结束后,委托市人社局向社会公布笔试总成绩。加分按曲政发〔2011〕57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和手续办理,报考考生在2011年10 月9日前到曲靖财经学校组织人事科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逾期责任自负。公示成绩具体时间请关注曲靖人事人才信息网。 (七)资格复审。根据各专业(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含加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并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报名信息进行审核,按照曲人社〔2011〕87号文件规定采用面对面的方式对拟面试考生所持证明材料(考生应按要求准备齐全相关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对比。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确定,面试前1至2周内由曲靖财经学校电话通知考生,请各考生注意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能及时进行联络,若无法联系不能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己负责。 届时若有资格复审不符(或报考人员本人不能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接受审核)取消该报考人员资格复审资格,或报考人员书面放弃面试,可从该专业(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并由曲靖财经学校进行公示。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报考人员资格复审需提交如下材料的原件进行审验,同时上交以下材料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登记证》)、《准考证》、加分证明材料,已婚的需提交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违反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 其他学历报考人员资格复审需提交如下材料的原件进行审验,同时上交以下材料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毕业证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或高级资格证书》、《准考证》、加分证明材料、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会计从业工作经验年限证明,已婚的需提交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违反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 (八)面试。面试人员按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须达到1:2的比例进行面试,通过资格复审后按照《曲靖财经学校2011年委托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方案》确定该专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报考研究生岗位人员经资格复审后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加上加分分数为总成绩)。特殊岗位需等额面试的,经市人社局批准方能进行等额面试,且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聘用。公示后由曲靖财经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九)确定拟录用人员。面试结束由曲靖财经学校按照拟聘岗位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市财政局进行考核考察。 (十)体检。曲靖财经学校组织经市财政局考核考察的拟录用人员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执行。 (十一)递补。考核不符合要求或体检不合格被取消录用资格或报考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则该专业(岗位)以综合成绩(含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只递补一次并进行公示。 (十二)公示。向社会公示拟录用人员(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法定节假日顺延)。 (十三)审批。经考核和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填写有关表册报市人社局审批。 (十四)办理录(聘)用手续。根据市人社局发出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工资、落户等手续。 六、纪律和监督 公开考试招聘教师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整个过程都要精心组织,严格执行政策、严肃纪律,做到客观公正。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实行回避制度,接受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监督。 市财政局电话:0874-3125357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874-8967943 曲靖财经学校电话:0874-8978734 七、其他 本方案由曲靖财经学校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曲靖财经学校2011年委托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曲靖市财政局 二O一一年九月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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