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1.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城区幼儿园或农村幼儿园一个岗位。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彩照2张;②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供认定机构或所在高校出具的申请办理证明(证明中应注明拟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及本人身份证号码),或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合格证明;③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5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未使用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目前在我县具有《办学许可证》幼儿园或公办学校附属幼儿园工作的非事业编制聘用教师须提供《毕业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和现实表现证明。 3.本次公开招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 4.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本次招聘设1:3开考比例,招聘总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须经市人社部门同意后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岗位数。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盐城市阜宁县2016年招聘幼儿教师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