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关于厦门市新闻专业第九届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评审结果的报告》(厦委宣职[2014]1号)收悉,经审核,同意批准确认刘艳等30位同志的新闻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资格确认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名单如下:
 一、记者(21人)
 厦门日报社:刘艳、薄洁、林燕贞、邵凌丰、汪长福、
 郭桂花、陈玉清
 海西晨报:刘清华、陈光豪、李玲
 厦门广电集团:连千乘、林子健、洪津津、李晓萍、
 宋秀敏、陈宁、洪楠、张立峰
 同安区广播电视台:叶薇薇、吴雅惠
 集美区广播电视台:王如意
 二、编辑(9人)
 厦门日报社:李莉琴
 海西晨报:张天莹、钟宝坤
 厦门广电集团:许裕国、吴玉群、张洵、刘仲凤、
 叶楹、林燕真
 
 厦门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厦门市公务员局
 2014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