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外省)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注: 交流群加入:全国各省区高考招生信息交流QQ群 点击查看:2015年全国各大院校高考招生专题(持续更新) 2015全国各大院校招生信息本网站陆续更新中,请广大网友点击查看。 若省份中没有看到您想查询的学校可以通过“站内搜索”学校名字查询信息。 若有疑问可咨询本网站,或者自行登录学校官网查看相关招生信息。 学院国标:教育部13106 学院全称: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性质:江苏省省属公办高职高专院校 学院地址:南京市浦口区珍珠南路65号 一、学院概况 办学历史: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省属公办、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41年的南京特别市立第一职业中学,1955年起更名为南京铁路运输学校,2002年升格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学校成建制由原铁道部划转江苏省管理。学校是长三角地区唯一一所轨道交通高职院校,是江苏省教育厅、上海铁路局和浦口区政府三方共建的高职院校,也是轨道交通行业办学历史最长、影响力最大的高职院校之一,被誉为华东地区轨道交通人才培养的“黄埔军校”。建校70年多来,学校坚持与中国铁路同行的办学理念,坚持立德树人、服务行业、奉献社会的办学使命,共培养了7万多名专门人才,为我国轨道交通事业和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专业设置:学校设有运输管理学院、通信信号学院、动力工程学院、经贸学院、软件与艺术设计学院等五个二级学院,面向轨道交通行业和区域经济,开设了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高速铁路动车乘务、铁道通信信号、高速铁路信号控制、城市轨道交通控制、通信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铁道机车车辆、铁道工程、电气化铁道技术、会计、物流管理、国际商务、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设计与制作等36个专业。 校企合作:学校坚持“走合作发展之路,与中国铁路同行”的办学理念,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得到了政府、行业、企业的大力支持。学校与上海、济南、南昌、成都、兰州、乌鲁木齐、郑州、沈阳、哈尔滨等各大铁路局,以及南京、苏州、常州、无锡、杭州、宁波、温州、合肥、福州、厦门、成都、石家庄、乌鲁木齐等城市地铁企业合作办学,订单培养。此外,南车集团浦镇车辆厂、苏宁电器、中铁二十四局、五星电器等大型企业也充分发挥了就业基地合作就业的作用,持续大量招聘我校毕业生。会计、物流、旅游、艺术设计等非轨道类专业毕业生就业竞争力也持续增强,就业形势良好,部分专业协议就业率甚至已经超过我校轨道类优势专业。 学生就业:学校毕业生广受社会和企业欢迎,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70%以上的毕业生进入大型国有企业工作,毕业生综合竞争力名列前茅。《2014年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预警和重点产业人才供应年度报告》显示,学校2013届毕业生就业竞争力位居江苏省高职院校第3名;毕业生入职半年以后的平均月收入在全省同类高职院校位列第一。2014年,学院荣获“2014年度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我校已经连续4次获此殊荣)、“2014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称号。 办学声誉:学院是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中国职教学会轨道交通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单位、全国铁道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运输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全国物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欧亚(太)交通高校国际联合会副主席单位、江苏省师资队伍建设先进高校、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教学先进高校、江苏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单位、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先进单位。 二、录取规则: 1、对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投档分数优先的原则,即按投档分成绩高低,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 3、专业安排出现总分相同现象时,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优先原则予以录取,如专业志愿顺序相同,则以数学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安排专业。 4、科类要求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5、新疆地区只招收汉语言考生。 三、有关要求: 1、我院招生专业中,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通信信号、高速铁路信号控制、城市轨道交通控制、铁道机车车辆、高速动车组检修技术、高速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车辆、电气化铁道技术、铁道工程技术等为轨道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 2、考生其他身体要求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根据企业用人要求和特有工种性质,上述轨道类专业适合男生就读,建议女生慎重填报,以免影响个人就业。 四、以上录取及要求未尽之处,按各省有关政策及规定执行。 五、其他说明: 1、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体检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学院严格按照江苏省核定的公办专科学院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 3、毕业证书颁发:考取我院的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由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毕业证书。 4、本章程适用于除江苏以外的其他各省、市、自治区。 5、本章程由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六、招生咨询方式: 1、联系电话:4001081155 025-68204931 2、邮政编码:210031 3、电子邮件:810001155@qq.com 4、网 址:www.njrts.edu.cn 5、Q Q:810001155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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