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宜宾市屏山县2011年第三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递补人员的有关事项的通知 | |||||||||||||||||||||||||||||||||||||||||||||||||||||||||||||||||
内容 | 屏山县部分岗位因考生资格审查不合格和考生放弃资格审查而出现空缺,根据《宜宾市2011年第三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关于2011年第三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开考比例和调减招聘指标的公告》的规定,现将资格审查递补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12年2月24-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审查地点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股(老县城屏山中学对面)。 三、资格审查递补对象 见《屏山县2011年第三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递补人员名单》。 四、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一)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按《公告》要求携带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证件资料:1.报名网站生成打印的报名信息表、笔试准考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2. 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籍证明信)、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3.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相应执业资格证、相关设备上岗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同意报考材料。 (二)资格审查时所需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以下网页内容(http://www.ne.sysu.org.cn/recruit/ShowArticle.asp?ArticleID=728)。 (三)凡有关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该报考者聘用资格。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资格。 咨询电话:0831—5700223 附件:《屏山县2011年第三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递补人员名单》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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