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盐城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2年度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 |||||||||||||||||||||||
内容 | 经批准,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将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聘部分编外卫技人员进入单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及需求岗位、人数
二、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不含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编外卫技人员,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目前已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连续3年以上(年限计算截止2011年12月31日,下同)、未入事业编制人员;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3、非全日制大专学历的需有本专业普通全日制中专学历; 4、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从业资格。 三、选聘方法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12年2月24日~3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周六、周日除外)。 2、报名地点和方式:报名者携相关证书原件至市直用人单位人事科(办公室)现场报名。 3、资格审核:由用人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通过审核人员填写《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2年度定向选聘卫技人员报名登记表》,并交纳近期小2寸照片2张和考试费100元。 如专业报考人数不足1:3,由市人社局与卫生局共同商定是否开考。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包括笔试、面试(实务操作)和综合考评三个部分。 1、笔试:应聘人员参加市人社局、市卫生局组织的专业理论考试,考试得分占综合得分的40%。笔试时间暂定为2012年3月17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结构化面谈):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不高于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得分占综合得分的30%,由市人社局、卫生局共同组织、各单位具体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考评:笔试、面试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根据年度考核、表彰奖励、民主测评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打分,考评得分占综合得分的30%。考评内容必须有客观依据,并量化成分。具体考评方案由各单位制定,报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共同组织实施。 (三)结果审核、公示 用人单位汇总参加面试人员综合得分情况,报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审核。审核同意后,将综合得分情况在单位内公示7天。 (四)体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选组织体检,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最终聘用人选,按聘用程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则按综合得分排名依次递补。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编外卫技人员选聘工作应当在编制许可、工作需要的前提下,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并严格按照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批准的计划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2、选聘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纪律,实行回避制度,坚持方案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监督。对在定向选聘过程中违反人事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人员,除取消其聘用资格外,还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市人社局、市卫生局。 咨询电话:市卫生局0515—88336054,监督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8198304。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卫生局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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