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经2016年汕头市高等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下列人员通过职称评审,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17年1月9日至2017年1月17日止(共7个工作日)。若对评审通过人员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向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区县教育局人事股或纪检(监察)部门、市教育局人事科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
 1.汕头市教育局人事科、监察室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丰泽南街;邮政编码:515041。
 联系人:周玲、张白鹭。
 联系电话:88860160,88860219;传真电话:88860220。
 2.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人事股、监察室
 地址:潮阳区棉城东山大道北189号;邮政编码:515100
 联系人:张兴湖、吴杰智
 联系电话:88724927,88723878
 附: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 序号 | 姓名 |  
			| 1 | 陈静珠 |  
			| 1 | 郑泽玲 |  
			| 2 | 曾秀娟 |  
			| 3 | 李少容 |  
			| 4 | 陈秋炎 |  
			| 5 | 林志坚 |  
			| 6 | 郑晓燕 |  
			| 7 | 刘坚民 |  
			| 8 | 林少志 |  
			| 9 | 姚映琼 |  
			| 10 | 姚虹 |  
			| 11 | 王曼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