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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定于2012年12月15日举行综合文字水平测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 1、测试时间:12月15日 上午: 8:30报到, 9:00—12:00 作文一 下午:13:30报到,14:00—18:00 作文二 2、测试地点:凯元温泉度假村三楼多功能厅(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晶华大道316号) 二、测试内容 综合文字材料写作 三、相关要求 1、考前30分钟,考生凭综合文字水平测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缺一不可)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两证放在桌子边角。有效身份证件仅限于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驾驶证、户口本等其他证件均不能作为入场凭证。 2、考生进入考场,须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不得携带任何书籍、资料、稿纸和各种电子设备及通信工具。 3、考生在密封线以上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纸指定区域内作答,不得在答题纸上涂写任何与考试无关的标记,否则取消考生考试成绩。 4、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考试结束,考生须立即停止写作,将试卷检查后反扣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5、本次测试违纪违规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2012年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综合文字水平测试人员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