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贵阳市司法局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及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公告 |
内容 | 贵阳市司法局关于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公布 及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的公告 关于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及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相关事宜,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的要求,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经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为 108分。贵阳市所辖区(县、市)无放宽条件地区。 二、考试成绩发布与核查 (一)成绩发布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于11月30日公布。应试人员可自11月30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和微信公众号、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并请妥善保管成绩通知单。 (二)成绩核查 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成绩核查(须提交有效二代身份证、准考证进行审验),逾期不再受理成绩核查申请。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和考场,提供本人准考证复印件。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考试成绩经核查并按规定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三、法律职业资格申请 (一)申请形式 应试人员成绩达到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12月5日8时至12月1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信息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12月20日至12月29日,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台湾地区居民在内地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二)贵阳考区现场审核时间 2018年12月20日—29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三)贵阳考区现场审核地点 贵阳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和司法鉴定工作指导管理处(观山湖区林城东路市级行政中心市政府大楼A区二楼224室) (四)申请材料 1.本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客观卷)成绩通知书各2份; 2.申请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3.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注:不需要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特别提示:申请人所填写的毕业证书编号应为在教育部学信网(网址:www.chsi.com.cn)可查询的电子注册号,凡毕业证书号在教育部学信网无法查询的,需及时到贵阳市人才服务中心(贵阳市人力资源市场)办理学历认证报告,并在现场申请环节提交审核,并提交复印件3份; 4.与网上报名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其中1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用于办证); 5.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审验后退回,所有打印、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黑白件,并保证整洁平整,字迹(内容)清晰; 四、其他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申报法律职业资格必须本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申请; (二)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逾期申请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三)个人信息如有变动请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四)请关注我局“贵阳司法行政网”官网和 “贵阳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及时掌握关于考试、申请、领证等后续通知及公告; (五)现场审核地点不提供停车位。 咨询部门:贵阳市司法局司考司鉴处 咨询电话: 0851—87988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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