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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各位考生: 2012年度经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合格证书已审核办理完毕,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领取时携带的材料 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由他人代领的需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领取人的身份证;单位集中领取的出具单位介绍信(注明领取人数、姓名)。 2、领取时间及地点 领取时间:2013年5月7日–5月17日(节假日除外)。 领取地点:舜华路77号济南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大楼二楼西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13号窗口。 咨询电话:88871237 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3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