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递补 因体检、考核环节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可在本岗位参加考试落选的人员中按照本公告办法和聘用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二)公示 确定拟选用人员名单后,在宜宾县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www.ybxrj.cn)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聘用与管理 1、所聘岗位全部属于公益性的公共服务岗位,实行灵活的聘用和管理机制,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和计划外用工人员。 2、被聘用的人员与其应聘岗位的管理机构签订一年期聘用协议,协助其开展公共服务工作。 3、经公示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现行政策法规和劳动合同进行管理。 4、被聘用人员的个人档案可由县人社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办理人事代理。 5、给予学历为专科及以上的聘用人员不低于1900元/月的劳动报酬,并为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6、受聘人员的管理及考核按《宜宾县公益性岗位就业管理办法(暂行)》文件规定进行,受聘人员的年终奖励及其它福利参照高场镇政府编制内一般工作人员标准的80%执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期满,聘用关系自行终止,因工作需要且符合续聘条件的,可重新履行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协议。 2016年宜宾市宜宾县高场镇人民政府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