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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晴隆县2013年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项招聘简章》的有关规定,2013年4月3日至4月9日对吴芸加分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收到有关情况反映,经县纪委、县监察局调查核实后,现再次对考生享受加分情况进行公示详见:http://www.gzql.gov.cn/qlgov/news/notice/2013-04-09/889.html 报考岗位131301,系农业户口的独生子女,符合加5分条件。 公示期限: 2013年4月9日至2013年4月15日。 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对公示对象享受加分政策方面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向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县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反映,受理单位将对反映情况人员严格保密。 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事实要基本清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诬陷和打击报复。 举报电话:0859—7610583 0859—7611925 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三年四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