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佛山市顺德区颐养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
内容 | 佛山市顺德区颐养院是区属二类事业单位,由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现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职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资格审查、面试、实操、体检等程序后择优录取。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3年2月21日—2013年3月8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00时(节假日休息)。 (二)报名地点:顺德区均安镇星槎村顺德区颐养院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3张办理报名手续。 (四)咨询电话:0757-25382419,25588983 五、考试事项 (一)面试。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进行总体评价,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定。 (二)实操。实操主要是对考生的实际操作能力、相应岗位的技能水平等进行考核,具体实操时间、地点另定。 (三)实操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50%、实操成绩占50%比例合成综合成绩,考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执行。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录用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提出意见。 七、录用 拟录用对象公示7天后,没有异议的,进入录用程序。 八、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一)经考试录用的工作人员,与佛山市顺德区颐养院签订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的薪金按本院管理办法执行。 佛山市顺德区颐养院 2013年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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