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眉山市市属事业单位201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递补体检公告 | ||||||||||||||||||||||||||||||||||||||||||||||||||||||||||||||||||||||||||||||
内容 |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2年上半年眉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体检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2年上半年眉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因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此次考核中,因自愿放弃考核出现的缺额共3名,涉及1个岗位,即:眉山市人民医院(201203011)。经研究,同意在201203011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安排 (一)体检时间:2012年10月9日(星期二)上午8:30在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眉山市东坡国际大酒店侧面眉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四楼,联系电话:38168529)集中,统一前往医院。 (二)体检对象:具体递补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生对《通用标准》中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体检前,市属事业单位因自愿放弃考核产生面试实际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递补体检人员,其考试总成绩高于本次公招同类(除青神县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外的综合类或教育类或卫生类)其他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二、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署名的两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体检费350元左右(由医院收取)。 (二)凡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附件:2012年上半年眉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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