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六盘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招聘交通协管员简章 |
内容 |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安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六盘水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六盘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协管员。 一、招聘名额 交通协管员100名,其中水黄公路交通协管员50名、水盘高速公路交通协管员30名、智能交通指挥系统(指挥中心)协勤员20名。 每个职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到2:1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2:1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数。 二、招聘原则 坚持素质优先、人岗相适,公开考试、面试、测试与政审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1、具有六盘水市户籍。 2、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并自愿从事交通协管工作。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9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面部无明显疤痕特征,无纹身;双侧单眼裸眼视力4.6以上。 4、水黄公路、水盘高速公路交通协管员:男性,身高在166CM及以上,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 5、智能交通指挥系统(指挥中心)协勤员:女性,身高在155CM及以上,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基本掌握计算机操作和运用,具备熟练打字(每分钟80个以上)技能,会讲普通话,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交流能力。 6、政治素质高、身体素质好的公安院校毕业待业青年及复退军人优先。 7、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人员;(2)曾因犯罪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人员;(5)曾因违反纪律、规定被公安机关解聘过人员;(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7)不符合考聘职位有关条件要求的人员;(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9日--9月13日止,逾期不予受理。上午报名时间为8:30--12:00,下午为2:00--5:30。 (2)报名地点: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市场(六盘水市钟山区明湖路花鸟市场对面) (3)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复退军人证复印件各一份(需带原件审核);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张(需要电子版);报名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时候发现不符合条件者随时终止其参考资格,已录用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2、考试 (1)专业技能测试。报考智能交通指挥系统(指挥中心)协勤员岗位人员需先行参加相关专业技能测试,测试不合格者现场淘汰,取消其进入下一考试环节。测试按通知时间提前到达指定地点,迟到10分钟及以上者,按自动放弃测试处理,取消考试资格。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笔试为综合知识闭卷考试,分值100分、占总成绩的60%。笔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聘请人员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按通知时间提前到达指定地点,迟到30分钟者,按自动放弃考试处理,取消考试资格。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分值100分、占总成绩的40%。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招考岗位计划数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面试人员。面试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聘请人员统一组织命题,面试按通知时间提前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抽签,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迟到10分钟及以上者,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加分项目:在按笔试、面试两项成绩比例折算之和基础上,公安院校毕业待业青年及复退军人另加5分为其综合成绩。 3、体检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除身高、视力外,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规定执行。体检按通知指定时间提前到达指定地点,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准时到达指定地点者、或体检不合格者自然淘汰,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机构规定收取的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4、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政审对象必须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管理部门出据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居住地派出所出据是否遵纪守法证明。政审不合格者自然淘汰,如需要递补,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后政审考察。 5、公示、聘用、试用及管理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在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反映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会议研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正式聘用后若发现有违纪违法、与本方案规定不相符的事项,或违反交通协管员有关管理规定等情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五、待遇 录取人员系劳务派遣制用工,其相关待遇如下: 1、工资标准为1500元/月(含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2、统一配发服装、标志、装备等。 3、水黄公路、高速公路交通协管员实行集中食宿,食宿费用由单位补贴。 六、纪律监督 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如有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七、未尽事宜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附件:六盘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报名登记表 《六盘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最近更新2013年9月4日。 易贤网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咨询电话: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治处0858-8751145、8751193、8751196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二〇一三年九月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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