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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顺利完成我县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经济普查临时工作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期限 以完成经济普查任务为期限,时间大约为一年。 二、招聘岗位 经济普查员2名。 三、报名条件和要求 (一)能熟练操作电脑; (二)四川省内常住户口,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 (三)能够按照县经济普查办公室的要求,独立完成本职工作及临时任务,在劳务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内不得辞职; (四)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四、报名时间与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3年9月27日至10月15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青神县统计局(大西街8号)。 五、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一)报名表(现场填写); (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五)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 六、面试及录用 对报名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核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具体面试时间、面试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面试通过人员经相关科室试用(试用期2周)合格后,与青神县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以完成经济普查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书》,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38811440,18328118001 联系人:刘勇 青神县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