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体检 (一)体检由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确定。如需递补,经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体检人员。 (四)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二、考核 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亭县卫计局和盐亭县人民医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报考条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核。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盐亭县卫计局和盐亭县人民医院确定。如需递补,经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核。 2016年绵阳市盐亭县人民医院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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