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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全国各大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201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荐生),为使我校2016年接收招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3、申请人必须是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 4、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5、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二、接收工作安排: 1、申请人必须在2015年9月28日至10月17日期间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址:http://yz.chsi.com.cn/tm)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3、我校将于10月25日前完成推免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4、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三、其他说明: 1、复试: 我校推免生复试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原则,突出考核考生的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 2、体检: 推免生须在复试前参加我校制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参加复试。 3、申请人必须保证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填报的报考信息或提交的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四、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19号 联系部门:渤海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416-3400137 传真:0416-3400619 网址:http://www.bhu.edu.cn 渤海大学2016年接收推免生专业一览表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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