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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3年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招聘环监所环卫保洁中心管理人员公告
内容
    为进一步充实我街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员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监所环卫保洁中心管理人员5名。
    一、招聘条件
    (一)广州市居民常住人口,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10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0月1日后出生)。
    (二)思想品德良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
    (三)热爱环卫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办事公道,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四)中共党员、复退军人、有驾驶证者优先。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13年10月30日(周三)至2013年11月8日(周五)。
    2、报名地点:江海街道环监所(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聚德东南街14、16号,电话:34051094)。或江海街道城管科(地址:广州大道南835号108室,电话:84171623)
    3、报名要求:报考者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填写《江海街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报名处领取),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婚育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必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可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及体检
    按招考职位与面试成绩高低1:1的比例确定政审、体检人选。
    (五)确定录用人选
    三、录用手续和待遇
    环监所管理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者,按环监所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其待遇为4500元/月(含基本工资、补贴、提成、单位和个人所缴五险一金等)。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录用资格。
    本公告解释权归江海街道环监所所有。
    

海珠区江海街道环监所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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