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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曲靖市富源县2012年教师流动调配方案
内容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中共富源县委、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富发〔2012〕19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紧紧围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要求,以推动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稳定农村教师队伍、优化配置师资资源为目标,促进全县教育又好又快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调配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师德与实绩并重的原则。
    (三)坚持编制管理,按需设岗、资格准入的原则。
    (四)坚持学科配套、结构合理与兼顾解决夫妻分居或照顾父母的原则。
    (五)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三、公开选调
    2012年,富源县中安小学、东门幼儿园从全县在职教师中公开选调教师11名,岗位设置详见下表:
    (一)选调对象
    全县公立学校在职在编教师。
    (二)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现代教育观念,并致力于课堂教学改革,有团结协作意识和奉献教育事业的精神,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体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中师及以上学历;
    (2)工作满三年以上(2009年8月31日前参加工作);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持有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相符的教师资格证(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岗位的,任教学科不限);
    (5)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
    (6)近三年履职考核及师德师风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三)选调程序
    1、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19日至7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富源县教育局组织人社科。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本人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及符合加分条件规定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所在乡镇中心学校(或所在县直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内容要注明近三年所任教班级、学科、学年统测成绩和名次)、近期半寸免冠同底照片两张,填写《富源县2012年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
    (4)报名收费:按照《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曲靖市财政局转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执行。考试设四个科目,即:《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理论》、《专业知识》、《教法技能》,每个考试科目收费50元,合计200元。
    (5)开考比例。选调岗位数与报名人数须达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岗位教师通过考核考察的方式进行选调。
    2、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主要审核年龄、学历、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的匹配性。
    3、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200分。
    (1)时间:2011年7月31日上午9:00-12:00。
    (2)地点届时通知。
    (3)笔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理论、专业知识、教法技能四个学科合卷。
    (4)发放准考证时间:2012年7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发放准考证地点:县教育局组织人社科。
    4、加分
    (1)通过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推荐,获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加5分,获省部级表彰奖励的加4分,获地(州、市、区)级表彰奖励的加3分、获县级表彰奖励的加2分、获乡(镇)级表彰奖励的加1分(同时受各级表彰的,只以最高一项加分)。
    (2)参加省(部)级教学竞赛(优质课、公开课)获第一名的加5分,获第二名的加4分,获第三名的加3分,获鼓励奖的加2分。参加地(州、市、区)级教学竞赛(优质课、公开课)获第一名的加4分,获第二名的加3分,获第三名的加2分,获鼓励奖的加1分。参加县(市、区)级教学竞赛(优质课、公开课)获第一名的加3分,获第二名的加2分,获第三名的加1分,获鼓励奖的加1分(同时在各级竞赛中取得名次的,只以最高一项加分)。
    (3)省(部)级骨干教师加3分,地(州、市、区)级骨干教师加2分,县级骨干教师加1分(同时被确定为各级骨干教师的,只以最高一项加分)。
    (4)从招考录用为在编人员时间起算,工作满3年以上的,从第4年开始每满1年加1分。
    (5)夫妻分居每满一年加1分。
    (6)父母双方均满60岁或一方满65岁且身边无其他子女必须由本人照顾的加3分。
    同时符合第(5)、(6)项加分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加分。
    加分由报考人员所在学校审核并公示5天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局,经教育局审核并公示无误后给予加分。夫妻分居或照顾父母必须是夫妻一方或需照顾的父母在县城含中安镇5个社区范围工作或居住。
    提交加分证明材料时间:2012年7月23日下午5:30以前,符合加分政策的人员到富源县教育局组织人社科提交加分证明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办理。
    5、公布成绩
    2012年8月5日在富源县教育局公告栏和富源县教育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需要查分的,可于2012年8月6日上午12:00以前到富源县教育局组织人社科办理查分手续,查分结果于8月7日在富源县教育局公告栏公告。
    6、确定拟选调人选。按招考岗位数1: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和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拟选调人选(若最后一名总分相同,则笔试分高的优先;若笔试相同,面试决定)。
    7、公示
    拟选调人选在富源县教育局公告栏公示5天。公示期间有举报且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拟选调资格,空缺岗位依据总分(含加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乡镇内分流、调整及跨乡镇调动
    乡镇内分流、调整及跨乡镇调动由各乡镇中心学校按照教师流动的5项原则,拟定方案,报教育局审批后组织实施。报批方案时间:2012年8月7日前。
    1、《富源县2012年教师调动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由教育局组织人社科统一制作。申请调动人员自行下载表格填写(下载地址:富源县教育局网站)。
    2、申请调动人员如实填写《申请表》,经调出学校及调出乡镇中心学校同意且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送交申请调入单位,交表时间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3、各单位将申请调入人员的申请表汇总后,对申请调入人员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后根据本单位编制、学科等情况进行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连同考察材料、《富源县教育系统2012年申请调动教师名册》(附件3)、《富源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内部调动审批表(乡镇内调动用)》(附件4)一起交县教育局组织人社科。交表时间:2011年8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教师流动调配工作的领导,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决定成立富源县教师流动调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戴桃玲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蒋开保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戴真明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   智    县委编办主任
    孙富华  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刘征武  县教育局党委书记
    刁文达  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刘保稳  县教育局副局长
    李永态  县教育局副局长
    陈民征  县教育局副局长
    李乔昌  县教育局纪委书记
    赵  飞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四科科长
    王培德  县教育局组织人社科科长
    汤大志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调配科科长
    贺鹏志  县教育局师训办主任
    万汇成  县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尹定权  县教育局组织人社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富源县教育局,刘征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培德同志任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局机关相关科室抽调。
    六、纪律要求
    1、严格在编制岗位空额内进行教师流动调配。
    2、报考人员若有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负责选调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若有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取消招考工作人员资格,并严肃处理。
    3、选调工作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秘密,确保公正,杜绝舞弊行为。
    附:
    1、富源县2012年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2、富源县教育局2012年教师调动申请表.doc
    3、富源县教育系统2012年申请调动人员名册.xls
    4、富源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内部调动审批表(乡镇内调动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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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6 4: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