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4下半年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紧缺招聘体检通告 |
内容 | 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 2024下半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人员体检工作事项通告 根据《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下半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通告》《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工作规范》等有关要求,现将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下半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体检工作事项通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详见附件《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下半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一)体检时间:2024年10月16日(星期三)。 (二)体检地点: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院区门诊楼4楼体检中心(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嘎兰中路48号)。 (三)体检由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和云南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负责。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其他相关事宜 (一)考生须于体检当天上午7:30前到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院区体检中心报到。 (二)体检时请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本人近期免冠浅蓝渐变底大一寸正规照1张。 (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向体检医院支付,具体金额以医院收费标准为准。 (四)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本人未关注相关通知或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生在工作人员带领下依次进行体检。除特殊情况经体检医生及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推迟检查外,若考生自己放弃某一项或多项检查项目,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六)考生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指定复检医院,组织申请复检的考生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对冒名顶替、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八)请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联系电话:云南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0691-2121203。 监督电话: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0691-2144305;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691-2148541。 附件: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下半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x 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0月14日 来源:https://www.xsbn.gov.cn/lyj/81753.news.detail.dhtml?news_id=2931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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