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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临时工作人员(1名,文秘岗位)。 二、岗位要求: 1、主要从事综合文字工作。 2、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须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一定写作水平,有秘书岗位经历者从优。 4、工资待遇:月工资约2500元(含“五险一金”)。 三、招聘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12日—2014年3月25日止。 2、报名方式:个人简历发至邮箱305711158@qq.com,附照片。 3、个人信息要真实、准确地填写;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试用期间享有同等待遇。 四、联系方式 地址:乐清市人民路2号,乐清市行政管理中心第二办公区10幢三楼308室。 电话:618899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