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辅警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拟录用金科等40名同志为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辅警,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映。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余杭区公安分局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属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不能凭空捏造,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自2014年4月3日至2014年4月5日。 4.公示联系部门:公安分局政治处,受理电话:89261101、89261102。 5.受理时间:9时至16时。 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 2014年4月3日 附:拟录用辅警名单请参照:http://www.yuhang.gov.cn/xxgk/rsxx/rczp/201404/t20140403_923488.html 金科、沈炀、曹孝伟、施凯祺、葛鑫程、董亚、徐杨青、施颖聪、何志明、李健、潘鸿焕、洪波、闻涛、冯忠青、王孔炜、吴剑晨、姚泽华、李平、杨蓬超、汪阳、楼云斐、邵嘉铭、金校滨、莫姚兵、陈龙、俞佳明、尤晓锋、沈晓华、贝骏泽、王轲、沈强、徐鑫威、卞富贵、陈葛冰、姚杰、张鹏、程晓迪、王云强、沈立飞、叶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