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贵州省内贸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 ||||||||||||||||||||||||||||||||||||||||||||||||||||||||||||||||||||||||||||||||||||||||||||||||||
内容 | 贵州省内贸学校地处黔南州都匀市,是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省属中专学校(国家级重点中专),2010年3月被确认为省级示范性中职建设学校。该校现有在校生4600余人,开办有会计电算化、市场营销、旅游与酒店服务管理、计算机应用、学前教育、建筑装饰、汽车运用与维修等11个专业,培养了大量的专业技能人才,赢得社会的广泛赞誉。根据学校教学发展需要,现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并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14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内贸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热爱职业教育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3年10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6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1日—2011年11月23日(早上8:30-12点、下午14点-17:30)。 报名地点:贵州省供销社人事教育处(贵阳市延安中路105号、紫林商场十一楼右侧)、贵州省内贸学校(都匀市剑江南路)办公楼五楼校办公室。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需填写《贵州省内贸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二)并提交相关材料。 2.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4)在职人员在面试前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对该岗位进行调整或取消。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4.应聘人员每人交纳报名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生须按规定逐一完成所有科目并取得有效成绩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书。 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考试。 笔试成绩在贵州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面试分为两部分: (1)专业答辩; (2)试讲(计算机专业需加作能力测试,体育教师试讲安排在室外进行)。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40%,专业答辩成绩占30%,试讲成绩占30%;其中计算机专业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40%,专业答辩成绩占30%,试讲成绩占15%,能力测试成绩占15%。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总成绩在贵州人事人才网上公示。 单个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按规定的比例进入体检。 面试结束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面试均在贵州省内贸学校内进行,详细时间地址分别见笔试、面试准考证。笔试、面试准考证均在各自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1年11月28日-29日两天,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待笔试成绩公示完毕后另行通知。面试具体方式和要求另附说明。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支付,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的规定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要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程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11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 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考察及拟聘用人员等均按照规定时限在贵州人事人才网上公示(网址:www.gzrs.gov.cn),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在贵州省供销社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 (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发现违纪违规情况,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0854—8369256、8368766、13885436886; 0851-6572455 (四)监督电话:0851—6570809 六、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报名表现场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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